一、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,不早退,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外出办理业务前,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;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外出时,需向行政说明去向,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。
二、作息时间:常规岗位人员每周工作六天,加班可于事后调休。
**规岗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食堂调整。
上午:7:00~11:30
下午:13:00~17:30
如有调整,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。
三、考勤
1、本公司员工应准时上下班,按规定打卡。工作时间开始后一分钟*十五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。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为早退。迟到及早退的扣款,以分钟计算,每分钟扣款¥1.00元,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。
2、无故超过15分钟上班或提前15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;无故超过30分钟上班或提前30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全日论;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,而擅自不上班,按旷工处理;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准许,擅自离开工作场所或外出者,以旷工论。
3、因疏忽而漏打卡,且未有部门主管经理签注出勤者,视为旷工。因疏忽漏打卡经部门主管经理签注出勤者,每月以三次为限。超过三次者,以旷工论。
4、日常考勤工作由人事部负责。
四、事假
1、全年事假14日,全月3日为限;事假请假单位以2小时为单位。
2、事假扣当时工资(按所请事假的时间计算)。
五、病假
1、员工每次病假以7天(含)为限;超出天数视为事假。
2、病假扣当日工资50%(7(含)天之内),试用期人员不享受病假工资。
3、连续两日(含)以上者应附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,可先口头请假,并于三日内补办请假手续,否则,按旷工论处。
六、婚假
转正员工享有婚假。符合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年龄的婚者婚假十天。未满者只享有三天婚假。
七、工伤假
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,但须经单位部门主管经理证明,工伤劳动保护指定部门之诊断证明。
八、丧假
1、直系亲属(指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死亡时,公司给与3天丧假。
2、非直系亲属(指外祖父母、祖父母、岳父母、公婆、兄弟姐妹)死亡时,公司给与1天丧假。
3、其他亲属的丧事如有必要参加,按事假处理。
4、其亲属在外地的丧事,公司可根据路程远近,给与相关的路程假。
九、产假/陪产假
1、休假按**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;
2、申请此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供《孕妇体检手册》。
十、年假
1、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,可享有年假5天。
2、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,但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者,不享有此假。
3、享有医疗期、产假的员工不享有当年年假。
4、年假可以集中安排,也可以分段安排,每次休假不能少于半天。
5、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不能休假的,经员工本人同意,可以不安排休假,对员工未休的年假天数,将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%支付年假工资报酬。